各英属处女岛公司均须透过获发服务供应执照的公司在英属处女岛设立注册代理人及注册办事处。
各公司必须委聘最少一名董事,法人董事亦可。然而,根据《商业公司法二零零五年修订本》"新法",各新成立注册的公司必须在成立注册后六个月内委任首任董事,并必须把董事名册正或副本备存于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虽然法例订明公司可以选择是否把董事资料放在公司注册处,但董事的详细资料毋须供公众人士查阅。
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为一名,可发行不记名股份。根据新法,公司必须把不记名股份证书交由获授权监管人保管。股东名册或其副本须备存于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虽然法例订明公司可以选择是否把股东资料放在公司注册处,但股东的详细资料毋须供公众查阅。一般建议保留名册的正本于英属处女岛以方便作有关印花税安排。
公司毋须呈递周年报表或经审计帐目,亦毋须召开周年大会。 |